〈備註〉
1.申請諮商服務檢附資料:
(1)學生轉介申請單
(2)輔導(認輔)老師輔導摘要(至少5次)
(3)個案會議紀錄(無則免附)
(4)監護人同意書
(5)診斷證明書(心理疾患者,無則免附)
2.根據教育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要點第七點,心理諮商原則以提供八次諮商為基礎;但有特殊狀況者,得經本中心評估會議同意增加服務次數,總次數最多十六次。
〈備註〉
1.申請諮商服務檢附資料:
(1)學生轉介申請單
(2)輔導(認輔)老師輔導摘要(至少5次)
(3)個案會議紀錄(無則免附)
(4)監護人同意書
(5)診斷證明書(心理疾患者,無則免附)
2.根據教育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要點第七點,心理諮商原則以提供八次諮商為基礎;但有特殊狀況者,得經本中心評估會議同意增加服務次數,總次數最多十六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