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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送修正之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行政 組員工作酬金參考表」,並自114年1月1日起實施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14年4月23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6001180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工作酬金調整幅度,係比照114年軍公教調薪幅度辦理。
三、本校受該署委託或補助辦理之專案計畫,請依旨揭酬金參考表進行行政組員薪資調整;所增加之經費,請逕於原核定計畫總經費額度內勻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