符合資格之學生,請於115年7月31日前檢附相關資料自行郵寄送件。
(一)申請資格:
1.濟助戶及公私立清寒高中在學生。
2.學年成績80分以上。
(二)申請文件:
1.申請書。
2.學生證正反面影本。
3.附114年度學年成績影印本。
4.清寒證明。
(三) 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如附件
(四) 申請期限:115年7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