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轉知 屏東縣政府 椙函
主旨:有關本縣推動高科技產業人才培育計畫114學年度第2學期「優秀學生獎學金」申請案,請轉知所屬大專院校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「屏東縣推動高科技產業人才培育計畫」辦理。
二、為培育本縣高科技產業人才,獎勵本縣就讀高科技產業相關科系優秀學子,設置優秀學生獎學金。凡設籍本縣6個月
以上,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大學部、研究所、博士班在學生,就讀「智慧農醫」、「綠色材料」、「太空科
技」及「半導體與其他新興科技」等領域相關科系,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(甲等)以上者,得申請獎學金。
三、旨案獎學金每名3,000元,大學部學生60名,碩士班學生20名、博士班學生10名等總計90名。由審查小組審定,依申
請者學業成績先後排序審定發給。
四、「優秀學生獎學金」申請注意事項如下:
(一)申請期間:本(114)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期間為115年3月1日(星期日)起至115年3月31日(星期二)止,郵戳為
憑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二)申請流程:請申請人依須求填寫「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」交由各校初審核章後,請各校協助彙整學生所送表
件,依學業成績高低排序編列「114學年度第2學期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名冊」,於115年3月31日(星期二)
前,由學校免備文寄送申請資料向本府提出申請,據以憑辦。未依規定者,如證件不齊、未經系所、學校核
章、逾期或個別申請等,概不受理。
五、檢附屏東縣推動高科技產業人才培育計畫、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名冊各1份。
校內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115年3月20日止,有符合資格學生於期限內至註冊組提出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