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縣「114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(大學校院、高中職 組)」
一、依據花蓮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核發要點辦理。(如附件)
二、
校內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
115
年3月27日止
,有符合資格學生於期限內至註冊組提出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