拾金(物)不昧該送哪裡?東西掉了可先查看:遺失物招領須知(內含網頁QR Code,供查詢)

壹、依據遺失物品處理相關辦法:         

國立鳳山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校園遺失物處理要點。

貳、拾獲遺失物如何處理?

可將拾獲物品送至教官室失物招領處→填寫[拾物與失物招領登記簿]→視拾獲物之價值依本校學生獎懲規則為拾獲人敘獎以資獎勵。

現金有價證券(禮券等)或高價值物品,若因無明顯個人特徵可確認失主,為避免法律爭議。建議拾獲人亦可送至派出所招領。依民法804條第一項規定經警察機關公告招領滿6個月後,若無人認領則該物之所有權由拾得人取得。拾獲同學可持警察機關開立之拾得物收據至教官室辦理敘獎。

參、遺失物品怎麼辦?

一、請至教官室失物招領處詢問。

二、點選當月最新教官室[遺失物招領區]網頁查詢。
網址:https://reurl.cc/mY4xQA


肆、在[遺失物招領區]網頁公告發現疑似己身遺失物品如何處理?

請至教官室失物招領處確認遺失物品→領取人需攜帶學生證、身分證、駕照或健保卡任一證件,以便確認身分→失主於[拾物與失物招領登記簿]簽名領回。

備註:

1.若認領人非所有人本人,此認領人需持有本人及所有人之身分證件,始得辦理遺失物品領回手續。

2.遺失物品如為貴重物品或具名之有價證券,需由所有人親自領回。

伍、如何能有利於遺失物品及早找回?

建議同學可以在自己的物品上(如書本、筆記本、鉛筆盒、隨身碟、計算機、水壺、雨傘、鑰匙......等),寫上姓名或貼上姓名貼紙,因拾獲物品上如有姓名可查,將有利於查詢並主動通知來認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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