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教托育機構常見傳染病防疫衛教指導
親愛的家長您好:
為防範新冠肺炎、流感、水痘、腸胃炎及腸病毒等傳染性疾病的流行,考量托嬰中心、學校、幼兒園、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屬於團體生活環境,群聚傳播風險較高,若貴子女有出現發燒或身體不適等症狀,請儘速佩戴口罩就醫治療,在症狀未緩解前請讓學(幼)生在家休養並做好自主管理(及個人衛生) ,以避免傳染給班上其他同學,家中若有其他手足,也請做好隔離照護,避免相互傳染。此外校方(或機構)也會持續加強學(幼)生健康管理及校園清潔消毒工作,並落實正確洗手等衛教觀念。為共同維護校園環境健康,在此懇請家長務必配合上述規定。(若學(幼)生就讀班級發生傳染病群聚感染事件則另依學校、衛生單位之防疫規定辦理)
★★★單一發病學(幼)生休養及防疫建議★★★
1. 若診斷為新冠肺炎,請讓學(幼)生在家休養至症狀緩解且退燒(未服用退燒藥情況下)24小時後再返校上學。
2. 若學(幼)生診斷為流感,請讓學(幼)生持續休養至退燒(未服用退燒藥情況下)24小時後再返校上學。
3. 若診斷為水痘,請讓學(幼)生在家休養至水疱完全結痂變乾再返校上學。
4. 若診斷為腸胃炎(含諾羅、輪狀病毒),請讓學(幼)生在家休養至腸胃道症狀(如嘔吐、腹瀉)解除至少48小時候再返校上學。
5. 若診斷為疑似腸病毒(含手足口病、疱疹性咽峽炎),請讓學(幼)生自發病日起在家休養7日再返校上學。
6. 平日請家長備妥口罩置於孩子書包內,需要時隨時使用,以維護貴子女的健康。
~發燒不到校 生病不上課 有症狀速就醫 確實告知校方就醫診斷~
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關心您